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关于补充征集2025年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参与企业(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21 15:47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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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及3C产品促消费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补充征集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参与企业(第三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参与企业报名时间:2025年2月21日—2月28日12:00

二、参与企业资格条件

(一)在乐山高新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包含线上和线下、大中小微企业,经营实力较强,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

(二)主营家电或3C类电子产品,包括销售家电或3C类产品的综合性零售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发票能开给个人消费者,包含个人实名、品类和型号,发票须扣除各种价格优惠、包含政府补贴,并确保产品交易时间和开票时间间隔在20天之内。

(四)参与企业要有售后保障能力,要有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投诉和产生严重舆情的,按照程序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资格。

(五)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六)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自愿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上传相关资料,包括流水号、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商品名称、消费者个人手机号、品牌、规格型号、SN码、能效等级、销售方式(线上/线下)、销售金额、补贴金额、支付金额、销售企业名称、销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所在地区、收货地址(线下是自提模式)、渠道方、资格领取时间、交易完成时间、交易记录(支付凭证)、发票、发票号、开票时间、物流信息、签收时间,涉及以旧换新的,还需回传回收企业名称、旧机品类、回收时间。其中,发票应标明品类和型号,为个人消费者实名制。

(七)线上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家电销售业务,具备从事线上家电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支持线上支付功能,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核验的能力,能对消费者进行实名认证,能够按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传输数据,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线上企业自愿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领券,自营和平台商户所有符合政策要求的品类均纳入补贴范围。

(八)提供企业征信报告,近三年来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以来参与我省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接受以旧换新活动审计、联合检查等无违法违规记录)。

(九)承诺遵守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类产品购买补贴相关政策,自愿提供备案销售品类、品牌型号、能效等级、过去六个月的销售价格,配合政府部门严防套补、骗补。销售企业违规的,自愿接受处罚退出以旧换新企业名单。

三、报名程序及资料要求

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由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报名企业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市商务局推荐,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核并公示复核结果,按程序报商务厅备案。

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2025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企业申请表;

(二)参与企业承诺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五)企业信息汇总表;

(六)企业销售网点明细表;

(七)报名条件的相关佐证资料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电话:2261011。

附件:1.2025年四川省参与企业信息汇总表

2.2025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企业申请表

3.参与企业承诺书模板

4.参与企业销售网点明细表

乐山市高新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5年2月21日

附件1:2025年四川省参与企业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2025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企业申请表.doc

附件3:参与企业承诺书模板.doc

附件4:参与企业销售网点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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