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依法行使辖区内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林业、水务等11个领域的行政执法权。按照管委会下达的2021年度目标任务要求,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将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探索提升综合执法能力、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完成各项重点工作(征地拆迁、应急安全、维稳处突)及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二、部门概况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1.2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1.2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综合执法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综合执法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2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工作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21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2021年预算数为41.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2021年无"三公"经费预算。单位自成立以来,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故无增减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高新区综合执法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4.9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44万元,下降5.59%。主要因为2021年本单位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1.21万元,无项目预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综合执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2.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