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 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4-16 16:12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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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已经过乐山高新区管委会2021年第四次主任会审议通过,现在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为加强和规范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后期管理,为了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活动,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以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多视角直面乐山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与矛盾及其产生原因,多渠道收集各方面意见与建议,并结合先进区县的经验做法,草拟出《办法(征求意见稿)》向高新区各相关部门进行意见征求并达成意见统一。管委会主要领导组织并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对《办法》进一步提升完善,并经区主任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六个部分。分别为:总则、物业管理职责、物业服务内容、物业维修管理、监督管理、附则。

(一)总则:总则里面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规定了物业服务工作要依法依规采购服务公司实施。小区承租户应遵守相关约定并按月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二)物业管理职责:明确了高新区新城建设局作为保障性住房小区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履行的职责。

(三)物业服务内容:明确了受聘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开展的具体工作。

(四)物业维修管理:明确了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承租人、水电气等有关专业经营单位和新城建设局各自的维修义务。

(五)监督管理:物业公司应当设立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电话,畅通住户诉求渠道。高新区新城建设局应定期对物业公司服务情况进行巡查和考核,限期纠正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发放整改通知书并约谈物业负责人。

(六)附则: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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