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 关于《乐山高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实施方案》解读
一、政策依据和必要性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一网、一门、一
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3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2018〕30号)精神,创新政府服务方式,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结合乐山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乐山高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含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项和乐山高新区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全流程图、乐山高新区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实施清单两个附件。
(一)总体要求。主要是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包括“实行一网通办、推进只进一扇门、推进最多跑一次、推行限时办结、推进先建后验试点、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共六条。
(三)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效能建设制度体系、执行行政效能监督问责”共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