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毕业生求职创业有什么补贴政策?
答: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以及其他类型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创业有什么补贴政策?
答:大学生创业补贴。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在我市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和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以申领创业补贴。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大学生或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有什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答: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四、就业见习政策有哪些?
答:支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对吸纳见习的单位,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见习基地的,可分别提高20%、10%的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