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朱宇杰、何玉娇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发布日期:
2025-04-03 11:10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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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新不动产公〔2025〕13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朱宇杰、何玉娇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朱宇杰、何玉娇因保管不善,将产权证号:川(2024)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424号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作废。
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04月23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地址: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6号;联系电话:0833-2596992)。
声明人:朱宇杰、何玉娇
特此公告。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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