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24 16:17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34
乐高新产登公〔2025〕11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4)乐山高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121号;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不动产权利类型:抵押权;不动产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1299号7幢2单元20楼1号,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1299号地下1层1182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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