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24 16:17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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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新产登公〔2025〕11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4)乐山高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6121号;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不动产权利类型:抵押权;不动产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1299号7幢2单元20楼1号,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1299号地下1层1182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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