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官苹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发布日期: 2024-11-19 11:22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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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新产登公〔2024〕第69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官苹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官苹因保管不善,将川(2024)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1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利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地址: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联系电话:0833-2596992)。

声明人:官苹

特此声明。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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