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拟认定乐山高新区劳务经纪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0-24 10:52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乐山高新区三级劳务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推动转移就业规模化和组织化水平,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按照《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农工领发〔2022〕9号)、《乐山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劳务经纪人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村(社区)推荐,安谷镇初审,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认定王春梅等6名同志为乐山高新区首批劳务经纪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反映情况单位及监督电话

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有异议、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中应告知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33-2599018,联系地址: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4楼421室。

附件:乐山高新区劳务经纪人拟认定名单

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乐山高新区劳务经纪人拟认定名单.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