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高新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2023年决算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9-10 14:57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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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有关规定,经区财政局汇总,2023年区级各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94.14万元,较预算减少48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5.3万元,较预算减少13.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21.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万元),较预算减少1.6万元;公务接待费43.11万元,较预算减少32.69万元。
2023年区级各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低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区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严格按照政府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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