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中心

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储备中心)

关于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0-05-15 15:25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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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依法做好高新区土地储备工作,促进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负责高新区内土地的收回、收购、置换、征用并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储备等工作,并负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2020年重点工作为征地、拆迁安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72151.9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750.5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2151.9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2151.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9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72107.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151.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征地、拆迁安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3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18.98万元。主要是因为一般债券付息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72107.57万元,占99.9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3.38万元,占0.0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3.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2107.5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231.59万元。主要是因为要是因为加快一总部三基地建设,2020年高新区征地拆迁费用减少和企业搬迁三基地,土地收储费用减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减少。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1.4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24万元,增长39.4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2107.5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72107.57万元,主要为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土地开发利用项目,企业腾退和收储项目,失地农民社保安置项目,土地报批项目等。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25.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项):反映地方政府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专项债务付息支出。


附件:1.土地储备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表

      2.土地储备中心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 土地储备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 土地储备中心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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