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代表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辖区内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合理利用和土地市场管理;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防火;负责土地林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辖区内空间规划、耕保、报批、利用、地籍地政管理等相关工作。
2021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主要工作是保护辖区内国土资源,高质量完成规划工作,助力高新区经济增长,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部门概况
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98.8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68.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98.8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98.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5.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1700.1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98.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自然资源管理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自然资源管理机关机构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8.8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1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00万元,占83.38%;农林水支出153.03万元,占8.5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1.06万元,占7.8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万元,占0.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76万元,主要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及土地开发相关费用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2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111.03万元,主要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1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林业和草原项目支出。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8.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35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1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5.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5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65.93万元。主要是因为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及土地开发相关费用项目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支出增加。
支出项目主要有高新区规划编制类项目等。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万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0.33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规委会及专委会的人员增加。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规委会及专委会的人员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持平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0。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1)人员经费42.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公用经费55.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8.7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55万元,上升15.9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30.3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30.3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高新区规划编制类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798.8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700.18万元,主要为高新地质灾害巡排查项目;高新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域摸排工作项目;乐山高新区规划编制类项目;森林防火物资采购;四川岷江大渡河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专家会、规委会相关经费。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自然资源分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2.自然资源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自然资源分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