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2-07 14:22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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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全区各类人员招聘的组织工作,举办各类人才和劳动力洽谈会,组织区内用人单位参加各级人才交流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提供人力资源供求信息;负责全区的就业和再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工作,办理人才流动,异地调动工作;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代理各种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出国政审、职称申报,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内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研讨交流等业务提升活动;负责组织区内学校学生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工作。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68.0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8.0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8.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6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2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0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99万元。主要是因为较上年增加工作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7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事业运行(50):2021年预算数为68.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8.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2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持平,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公务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为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4.4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92万元,增长57.53%。主要原因为较上年增加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68.0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事业运行(50):指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

      2.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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