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室(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5-16 16:02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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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及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向党工委提出干部任职的廉政建议,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诫勉谈话;调查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依法开展对高新区重大项目、公共事项、专项资金等的审计,开展对有关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高新区监察室(审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新区监察室(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收支总预算81.55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2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减少导致日常公用经费的减少。

2018年高新区监察室(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算8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5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2018年高新区监察室(审计局)安排支出预算8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5万元,占21.77%;项目支出63.80万元,占78.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监察室(审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55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3.2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减少导致日常公用经费的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收入81.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55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高新区监察室(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55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13.21万元。主要是因为部门人员减少导致日常公用经费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55万元,占10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7.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63.80万元,主要用于: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介费用、监察审计工作经费、审计返聘人员劳务费和乡镇纪委办案经费等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区监察室(审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新区监察室(审计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较上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区监察室(审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区监察室(审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高新区监察室(审计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8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3.21万元,下降13.9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高新区监察室(审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0万元,主要用于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介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高新区监察室(审计局)共有车辆0辆。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高新区监察室(审计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81.5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3.80万元,主要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介费用、监察审计工作经费、审计返聘人员劳务费和乡镇纪委办案经费的项目支出。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1.纪工委监察室2018年预算公开表

2.纪工委监察室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纪工委监察室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纪工委监察室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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