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管委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0 16:14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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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而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

一、概述

2014年,乐山高新区管委会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市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和规范管理四个方面狠下功夫,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深入、扎实、有力推进。

(一)责任落实,人员到位,加强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结合乡镇代管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车子镇、安谷镇镇长列入领导小组成员。二是新聘用1名管委会网络管理员,负责承办管委会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导两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召集两镇、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次,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以及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分工。四是在管委会机关建立了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审核、分管委领导审发三级审核发布机制,做到"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二)拓展公开渠道

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在政府服务大厅印制办事指南、投资指南等,供公众现场索取;二是启动高新区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门户网站改版升级的重要内容;三是在新浪网开通政务微博,在腾讯网开通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三)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渠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修订《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方式及受理流程,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截至11月20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供资料。

(四)强化关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乐山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一览表》确定的内容,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截至11月20日,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50条。其中:财政方面信息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条,其中,概况信息类1条,计划总结类3条,工作动态类115条,人事信息类1条,财政信息类6条,其他信息19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我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全部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委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委未发生关于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政策解读以会议、直接面对群众方式为主,公开面较窄;信息公开以批次公开为主,不够及时;由于代管乡镇不久,公开的信息中面向群众的信息相对较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以业务部门为主题,对征地拆迁、项目投资等方面出台的政策予以重点解读。三是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除利用网站公开信息外,在报刊、杂志上有选择性的公开政府信息。四是进一步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完善条件,开通电子邮件受理方式。五是加强舆情监督和应对,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相关重要信息事前开展风险评估,提前做好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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