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管委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而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
一、概述
2017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依法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区内重点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稳中有进。
(一)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纳入日常培训内容,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做好门户网站常态化监测和日常运维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公开政府网站抽查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要求,抓好服务信息公开、系统建设等情况的梳理工作,认真组织填报了调查表,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落实建设管理责任制,完善内容审核、发布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有力提升了我区门户网站的传播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舆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了回应主体和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回应。针对涉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引导舆论。
(四)进一步加强财税信息公开。设立统一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本级预算、决算调整和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对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等情况作出说明,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作出解释。加大了“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各级政府及其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单位)都公开本级和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的预决算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0条,内容涵盖概况信息、通知公告、计划总结、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发生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未发生关于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信息收集不够及时。二是业务能力、信息撰写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公开平台渠道有待进一步开发,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全面公开。继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将政务公开融入政务运行全过程。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区内重要政策、工作进展成效、先进典型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二是优化公开平台。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依申请公开系统,不断拓展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加强基础性工作,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高已有信息资源利用效率,方便公众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