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综合协调党工委、管委会党务政务活动;负责文秘档案、目标绩效、督查督办、政策法规、信息调研、深化改革、机要保密、机关事务、党务政务公开、史志编纂等;负责人大、政协联络工作;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21年党工委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切实加强党对办公室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面统筹党工委管委会重要任务、重要工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事项,确保机关高效运转。三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完善公文运转程序,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认真做好保密、档案工作,严肃保密规定和纪律,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四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提高会议效果,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要求,切实抓好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高效运转、不出差错。五是围绕重点园区建设、赋能升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深化改革、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重点调研,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建议,将调研成果融入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中。加大信息上报力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六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贯彻情况和党工委会、主任会及其他重要专题会议确定的事项,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督查活动,全力抓好年度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七是围绕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完善考核方式,抓好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八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党工委管委会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不断规范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科学做好接待、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为机关办公营造良好环境。
二、部门概况
中共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属一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441.5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41.5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41.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46.5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8万元,专项支出485.2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41.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41.5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1.14万元。主要是因为行政运行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2.03万元,占60.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27万元,占17.36%;卫生健康支出68.62万元,占4.76%;农林水支出13.65万元,占0.95%;住房保障支出237万元,占16.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2021年预算数为400.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1年预算数为471.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1年预算数为183.9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1年预算数为66.3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1年预算数为68.6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
6.农林水(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2021年预算数为13.65万元,主要用于: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扶贫事业机构”等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1年预算数为23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6.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9.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根据2021年乐山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工作安排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拟安排出国(境)4批次,出国(境)10人次。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166.67%。主要原因是2021年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等商务接待费列入到公务接待费中。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机关、辖区外有关单位到高新区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接待;用于招商项目洽谈、考察等商务活动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无越野车、多功能乘用车等。
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高新区管委会保留公车川LD6078日常运行的修理费、汽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09.7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91.56万元,增长77.4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441.5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85.28万元,主要为招商项目经费、精准扶贫、驻村帮扶专项项目、管委会职工体检费、管委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管委会运行经费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0.医疗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农林水(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指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扶贫事业机构”等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党工委办公室2021年预算公开表
2.党工委办公室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2:党工委办公室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