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9-06-20 15:00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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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基本工作职能:专项费用、工程项目前期费用审查、合同审查;工程项目概(预)算、竣工决(结)算评审;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专项核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承担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1、加强财政评审,协助做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工作,实现评审工作对项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2、做好项目绩效管理,提高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安全性,服务财政改革。

二、部门概况

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乐山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29.7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61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9.7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9.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113.2万元(其中工程预结算中介费100万,劳务派遣人员经费13.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9.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专项费用、工程项目前期费用审查、合同审查,承担重大工程项目预算、决算评审、监管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9.72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61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劳力派遣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72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6.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承担专项费用、工程项目前期费用审查、合同审查,承担重大工程项目预算、决算评审、监管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增长(下降)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19万元,下降1.2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0.9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电脑、碎纸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9.7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29.72万元,主要用于工程预结算中介费、劳务派遣人员费。

九、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

      2.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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