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山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2-12 15:46
来源:
浏览量统计:
车子镇、安谷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相关驻区机构:
新修订的《乐山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乐山高新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