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22 16:41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乐高新产登公〔2023〕1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明公告作废。
1.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乐房预乐山市字第201406110427号;权利人:陈崇全,吴春蓉;不动产权利类型: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坐落: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86号5幢1单元6楼4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