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22 16:41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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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新产登公〔2023〕1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明公告作废。

1.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乐房预乐山市字第201406110427号;权利人:陈崇全,吴春蓉;不动产权利类型: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坐落: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86号5幢1单元6楼4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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