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鲁芳、庞婉露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5-10 11:35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乐高新产登公〔2023〕第8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6号),联系电话:0833-2596992。

继承人:鲁芳、庞婉露   被继承人:庞洪生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不动产坐落:市中区车子镇龙溪北路276号1幢2单元4楼2号

不动产单元号:511102006006GB10019F00020020

最终所有权比例:鲁芳75%,庞婉露25%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