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21 14:48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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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新产登公〔2023〕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明公告作废。
1.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22)乐山高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003号;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不动产权利类型:抵押权;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2幢1单元7楼4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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