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总部经济发展局 关于转发《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 做好2021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培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实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计划,着力培育更多优质市场主体,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全省2021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乐市经信〔2021〕316号)转发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属复核范围的企业,按要求填报乐市经信〔2021〕316号附件2、附件4、附件6内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于9月10日前将资料(附件2及佐证材料纸质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及PDF盖章电子版,附件4、附件6仅需提供电子版)送总部经济发展局。
二、新申报企业,按要求填报乐市经信〔2021〕316号附件1、附件3、附件5内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于9月10日前将资料(附件1及佐证材料纸质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及PDF盖章电子版,附件3、附件5仅需提供电子版)送总部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徐璐,联系电话:2596996、15892822322。)
附件: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四川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乐山高新区总部经济发展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