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失职照单追责

发布日期: 2019-07-02 15:07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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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记者从四川省安委会办公室获悉,该办近日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逐步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省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安全生产清单就是把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以清单形式固化下来,将责任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单位和每一个责任人,实行照单履责、按单办事,减少工作失误和推诿扯皮。“全面系统地厘清每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助于压实责任,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该负责人表示,在安全生产领域,以往将各类事项简单罗列的方式,不够全面、系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清单制就是要解决安全生产责任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让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

《通知》明确,安全生产清单分为两类:一类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清单,即《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另一类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不同岗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企业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党委政府的属地监管安全生产责任方面,《通知》要求,原则上一个企业要确定1名当地党政领导干部负责联系,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当地的重点行业的企业每个行业要联系1户以上,确保责任要逐一明确到人,做到安全监管无死角和盲区。

为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通知》列明了20余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责任部门,同时明确了工作推进的时间表——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制定;企业内部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检查清单》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试点,2020年在全省全面推广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还将列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的内容。 (记者 任鸿)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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