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城建设局 关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解读
一、政策依据和必要性
为加强高新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乐山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乐山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和征求意见
2025年4月3日,我局向法律顾问征求了意见,并发函征求了财政、应急等相关单位的意见,采纳相关建议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六章,分别阐述了总则、举报受理、核查处理、举报奖励、监督管理、附则。
(一)总则。主要是《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和适用范围。
(二)举报受理。主要是举报方式、举报登记受理的流程和不予受理的举报事项。
(三)核查处理。主要是新城建设局对决定受理的举报事项进行核查处理的流程。
(四)举报奖励。主要是举报奖励的经费保障、判定原则和领取流程。
(五)监督管理。主要是确保举报事项的真实明确、保障举报人的隐私安全、确保举报事项的整改闭环。
(六)附则。主要是举报奖励的经费保障监督及其他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