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何秀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发布日期:
2026-04-23 17:10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乐高新产登公〔2026〕26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何秀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的声明
何秀华因保管不善,将权证号:川(202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8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何秀华
特此公告。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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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