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鑫能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万吨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乐山鑫能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万吨正极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乐山鑫能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40万吨正极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乐山鑫能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乐山高新区;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约308亩,建设规模为年产4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主要包含二座生产厂房和配套的公用工程及办公楼、质检研发楼等辅助设施,其中新建厂房等建筑面积约138349.65平方米,购置安装辊道窑、喷雾干燥、研磨机、气流磨、自动包装机等主要设备1500余台(套),新建生产线12条。项目分二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建设20万吨/年车间A,配套建设20万吨公辅单元及办公楼、质检研发楼;第二阶段建设20万吨/年车间B及配套公辅单元。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emo_1g8XqwqbWQdndpHTA?pwd=s1ys;
提取码:s1ys。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接受项目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等,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实施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5NjU7IYdosGhREy2X2e4g?pwd=wfay;
提取码:wfay。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但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处理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9日。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山鑫能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高新区;
联系人:刘瑞;
邮箱:leshanxinneng@gcl-power.com;
联系方式:0833-3251888。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605号4楼1至8号。
乐山鑫能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5日
川公网安备5111020200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