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赵秀芳,杨洪刚,杨晨,徐沫莹,张倩倩,徐杰,张学华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声明

发布日期: 2025-12-30 14:49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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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新不动产公〔2025〕47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赵秀芳,杨洪刚,杨晨,徐沫莹,张倩倩,徐杰,张学华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声明

赵秀芳,杨洪刚,杨晨,徐沫莹,张倩倩,徐杰,张学华因保管不善,将权证号:川(2021)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236号不动产权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以上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作废。

若对以上公告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2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地址: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联系电话:0833-2596992)。

声明人:赵秀芳,杨洪刚,杨晨,徐沫莹,张倩倩,徐杰,张学华

特此公告。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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