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8-29 14:13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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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新不动产公〔2025〕第28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他37212;权利人:乐山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不动产权利类型:抵押权;不动产坐落:市中区车子镇燧山堰路89号(办公楼),市中区车子镇燧山堰路89号(厂房)。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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