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关于补充征集2025年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参与企业(第四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18 16:16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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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及3C产品促消费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补充征集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参与企业(第四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参与企业报名时间:2025年4月18日-4月24日17:00。

二、参与企业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格条件。在乐山市高新区注册的家电或数码产品的销售主体,经营实力较强,有良好的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有售后保障能力,提供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自愿参与并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二)发票开具要求。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票面要明确标注消费者姓名、商品名称、型号规格能效(水效)等级等,没有能效等级的统一备注为“无”。

(三)上传核销数据。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通过第三方收单机构上传相关资料信息,包括消费者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类型手机号、商品品类、品类状态;商品名称、商品条码、商品品牌型号规格、能效(水效)等级、S/N码、销售金额、补贴金额交易完成或商品退回时间、收货地址、销售方式(线上/线下);销售主体名称、所属县(市、区)及市(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开具时间、发票号、发票等。无能效标识的统一回传为“无”。线上和线下销售送货需填写具体收货地址,自提产品收货地址填“自提”。手机、平板还需回传IMEI1码、IMEI2码、是否属于AI产品、开机照片等。电脑明确填报类型是台式或笔记本。涉及线上交易的补贴产品回传物流单号、签收时间。涉及家电以旧换新的,还需回传回收主体名称、旧机品类、回收时间。相关回传字段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适时调整。

(四)配合建设数据库。承诺遵守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相关政策,配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愿提供销售主体、产品信息、销售均价及S/N码等相关基础信息,建设销售主体库、产品信息库和S/N码库。

三、报名程序及资料要求

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由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报名企业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确认符合条件的向市商务局推荐,市商务局组织复核并公示复核结果,按程序报商务厅备案。

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2025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企业申请表;

(二)参与企业承诺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五)企业信息汇总表;

(六)企业销售网点明细表;

(七)报名条件的相关佐证资料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电话:2261011。

附件:1.2025年四川省参与企业信息汇总表(第四批)

2.2025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参与申请表

3.参与企业承诺书模板

4.2025年四川省参与企业销售网点明细表(第四批)

5.2025年四川省已参与企业新增销售网点明细表

乐山市高新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2025年参与企业汇总表(第四批).xls

附件2.2025年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和3C促消费企业申请表.doc

附件3.参与企业承诺书模板.doc

附件4.2025年四川省参与企业销售网点明细表(第四批).xls

附件5.2025年四川省已参与企业新增销售网点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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