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9-18 10:47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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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新产登公〔2021〕2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书公告作废。

1、产权证书号:川(2019)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220号;权利人:王丽;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86号4幢1单元9楼6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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