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曾红宇继承不动产权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9-06 15:07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乐高新产登公〔2021〕27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9月27号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乐山高新区乐高东路6号),联系电话:0833-2596992。

继承人:曾红宇  

被继承人:杨卫东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9幢1单元33楼1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