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7-09 15:46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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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新产登公〔2021〕1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明公告作废。

1.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43号;权利人: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乐山市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52号车位。

2.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02号;权利人: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乐山市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112号车位。

3.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35号;权利人: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乐山市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42号车位。

4.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04号;权利人: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乐山市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114号车位。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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