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5-06 09:18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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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新产登公〔2021〕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书公告作废。

1.不动产权证书号:乐房权证乐山市字第201512230050号;权利人: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乐山市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216号车位。

2.不动产权证书号:乐房权证乐山市字第201512230097号;权利人: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1.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183号;权利人:王军;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乐山市市中区车子镇平安街68号。

3.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183号;权利人:王军;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乐山市市中区车子镇平安街68号。

4.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184号;权利人:王军;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乐山市市中区车子镇思源街40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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