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乐高新产登公〔2021〕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下列证书公告作废。
1.川(2020)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289号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228号
2.川(2020)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290号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229号
3.川(2020)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291号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234号
4.川(2020)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280号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238号
5.川(2020)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292号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239号
6.川(2020)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293号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240号
7.川(2020)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294号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241号
8.川(2020)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295号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242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