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3-2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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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根据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川1111执恢75号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1、预告证号:201309180082(预告权利人:刘霞、彭羽,坐落: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2幢1单元8楼1号)
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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