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高新区创建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先进镇的公示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委办发〔2019〕11号)文件,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高新区党工委组织相关考评单位对高新区创建2019年省、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镇的行政村和镇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公示如下:
1、创建市级乡村振兴先进镇的乡镇:
乐山市市中区安谷镇
2、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行政村:
乐山市市中区车子镇金灯村
在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反映,请致电:0833-2596453(乐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中共乐山高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