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执行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规范性文件,执行有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推进区内林业和园林数字化建设,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负责天然林、退耕还林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执行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实施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林木种子资源普查并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推广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落实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和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土地林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高新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不包含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农转非社保安置工作,负责征收征用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以及指导乡镇做好征收征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林地和森林采伐管理,承担林地征用、占用和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监测和报批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林地保护制度。组织实施耕地、林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和林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执行。
(十)负责全区地质勘査管理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内地质勘査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査、排査。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火源管控、防火设施建设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业权管理。协调指导压覆矿产资源报批。配合做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做好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质量、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区地理空间数据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提供。
(十四)即时发现、上报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线索。
(十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
(十六)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
(十七)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配合应急分局做好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十八)承担征地拆迁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十九)完成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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