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关于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投诉举报、线索征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28 15:04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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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0250号要求,我委将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现将系统治理投诉举报、线索征集的电话及电子邮箱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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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领域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确定中标人、转包或非法分包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举报或投诉。

2.发展改革部门对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和核准事项、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举报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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