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乐山高新区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09 16:54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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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高委办函〔20208

安谷镇,区级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乐山高新区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58



乐山高新区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推进和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体系,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844号)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乐市自然资发〔2019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对高新区境内农村集体土地上的约9500个不动产单元(特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进行拉网式清理,通过外业调查、内业建库相结合的方法分类实施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对未登记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面开展地籍、房屋调查测绘,完成房地一体首次登记;对已完成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未完成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按现行要求进一步核实、完善地籍调查测绘成果,补充开展房屋调查测量,完成房地一体登记;对已完成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进一步核实土地、房屋的现状后,符合现行不动产法律法规的做好换发证工作。

二、工作步骤

全区农村房地一体确权工作从20198月起启动,到202010月份全面完成。

(一)准备阶段(20198—201910月)

1.建立工作专班。区成立农村房地一体确权工作专班,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安谷镇政府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负责辖区内调查测绘、确权颁证具体工作的实施。村组成立工作组或村民议事会,负责权属指界调查和签字确认、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

2.宣传动员。区发布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通告;安谷镇、村组分别召开动员会,通过广播、互联网、印发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争取群众的支持与配合。

3.业务培训。对镇、村组参与农村房地一体确权工作的人员,分别进行操作业务和相关政策的培训。

(二)调查测绘(201910—20201月)

1.收集基础资料。安谷镇配合作业单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规定格式收集每个小组户籍信息制作成电子表格,同时组织每个小组召开一事一议大会,推选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成立指界确权工作组,具体负责开展确权登记工作的前期调查摸底、清理造册、户籍信息核实、资料收集、共同指界、权属资料补充完善、权属确认、纠纷调解、初审评议、依法公示等工作。

2.外业调查测绘。按照调查计划、工作进度,开展权利人情况调查、权属来源情况调查、宗地和房屋现状调查。

(三)公示审核(20202—20205月)

由安谷镇人民政府负责完成初步审查工作,并在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审核表上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复审,审核工作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登簿环节完成。对审查合格的分组在村组公开栏和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当事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

(四)入库和颁证(20205—20208月)

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将外业采集的数据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处理,录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并将数据库中的宗地及房屋数据进行关联、落宗,对整个确权登记成果进行归档和建立数据库,开展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工作。

(五)总结验收(20208—202010月)

在安谷镇对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开展全面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典型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充分做好迎接各级组织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政策宣传培训、地籍调查成果审查、房产登记相关资料审查、技术指导、质量检查、验收总结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负责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的审核,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

新城建设局负责协助查询房屋规划建设,并协助研究提出解决农村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意见和办法,参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社会管理局负责提供安谷镇、村、组准确名称和行政区划代码;为权利人提供继承公证类服务;群众宣传解释、引导和纠纷调处。

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在电视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的宣传工作。

安谷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宣传动员、政策培训、相关资料的收集、权属资料的初审、权属纠纷调处以及对上对下协调等工作。

高新派出所、安谷派出所负责提供安谷镇农户成员信息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不动产登记中心、安谷镇、自然资源分局、财政局、社会管理局、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分局、城管分局、高新派出所、安谷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专班,负责全区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指导登记工作开展。按照统一调查规范,统一作业要求,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软件平台,统一数据管理,统一档案管理的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确权登记任务顺利完成。

(二)落实工作责任。安谷镇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负责辖区内调查测绘、组织开展权属审核、确权发证具体工作的实施。村组成立工作组或村民议事会,负责权属指界调查和签字确认、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要会同安谷镇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按村划分登记受理工作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规划建设办、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村委会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机构指派专人组成,工作小组进村组集中受理登记申请。

(三)加大宣传力度。安谷镇和村组要召开动员会,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广大群众参与确权登记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争取群众的支持与配合。要分级开展好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不动产登记中心做好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确保各级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确操作规程。

(四)加强档案管理。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形成的各类重要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参与本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和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制定的《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做好确权登记发证涉密资料的保密工作。

(五)严肃纪律问责。参与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一经发现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乐山高新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申请审核表

乐山高新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申请审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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