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开选取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项目名称 |
乐山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高新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5-13 |
采购人 |
乐山高新区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 |
竞选人资格条件 |
1、在乐山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印章刻制服务单位须持有《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需接入“全国联网四川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经公安部门备案。 6、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信用记录。 7、自备相关服务的办公设备及油墨耗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时间 |
2020年5月13日9时—2020年5月20日18时。 |
报名地址 |
乐山高新区营商环境局办公室(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乐山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 |
报名价格(元) |
0 |
递交报价单及资格审查材料时间 |
2020年5月25日9时—2020年5月25日10时。 |
递交地址 |
乐山高新区营商环境局办公室(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乐山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女士, 咨询电话:0833-2576666 |
竞选文件 |
一、报价要求 1.印章刻制报价要求:以光敏材质印章(含单位公章、发票专用章、法人印章)作为报价内容,按照市场价下浮50%作为最高限价: 公 章150元/个(300元市场价下浮50%); 发票章150元/个(300元市场价下浮50%); 法定代表人名章100元/个(200元市场价下浮50%)。 2.打印复印要求:竞选人承诺免费为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及装订要求: 1.《营业执照》《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上述材料均需单位盖章并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 2.装订要求:《印章刻制报价表》《打印复印免费承诺书》《服从乐山高新区营商环境局管理承诺书》需单位盖章并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 |
确定中选人办法 |
1.由高新区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递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审查通过的单位报价情况,从低到高选择3家入围,不足3家时全部入围,如3家报价相同的,则采用抽签确定入围单位。 2.联合评审小组对入围单位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报价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择优选择,特色服务可作为加分内容。 3.高新区营商环境局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对印章刻制、打印复印服务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4.合同签订后,中选单位正式确定入驻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