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客天府”创新创业大赛乐山高新区特色载体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7-11 15:50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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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高开委函〔2019〕40号

   

“一总部三基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团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部署,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助推 “一总部三基地”建设,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客天府”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川经信创服函〔2019〕358号)精神,乐山高新区管委会、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山市财政局决定联合举办2019年“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客天府”创新创业大赛乐山高新区特色载体赛,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一总部三基地” 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高度重视,紧密围绕大赛主旨和赛事设置安排,积极挖掘、推荐和组织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联系人:毛秉玉 、徐乐;联系电话:0833-2596990。)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乐山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0日

  

 

 

 

2019年“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客天府”创新创业大赛

乐山高新区特色载体赛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部署,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助推 “一总部三基地”建设,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客天府”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川经信创服函〔2019〕358号)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大赛名称

2019年“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创客天府”创新创业大赛乐山高新区特色载体赛。

二、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三、大赛目的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民创新潜力,积极搭建中小微企业、创客团队和优质项目的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平台,发掘一批双创优质项目和高层次创业团队,催生一批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培育一批产业发展新动能、新引擎,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

四、时间安排

2019年7-8月。

五、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山市财政局。

支持单位: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乐山中科创新育成中心。

执行单位:乐山高新区和合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乐山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大赛组委会:由高新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会专家由双创导师、行业专家、企业家、投资人等组成。评审委员会在组委会的指导下负责大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六、赛事安排

本次大赛重点在“一总部三基地”(乐山高新区、五通桥区、犍为县、夹江县)范围征集参赛项目,参赛项目原则上不重复申报。

(一)项目征集

1.征集项目类别。智能硬件、创意设计、移动应用及其它。

2.征集项目范围。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新材料、太空探索、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汽车电子、生物产业、应急产业,智能家居、3D打印、印刷电子、无人机、可穿戴设备、机器人、节能环保及智能装备、大健康医疗、大农业、互联网+等创新领域。

3.注册报名。从即日起,符合参赛条件的中小企业和创客团队登录“创客天府”创新创业大赛专题网站(http://www.cktf.org.cn)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发布参赛项目。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二)项目初审

依据相关参赛条件和要求,乐山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对在“创客天府”创新创业大赛专题网站注册登记的项目进行初审。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参赛项目主体资格、所属行业领域、项目信息完整度等。

(三)项目入围

大赛评审委员会组建企业组和创客组专家评审团队,制定项目评审标准,采取网络评审和现场评审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评分,按照得分情况确定进入高新区特色载体赛现场路演的30个入围项目(企业组和创客组各15个)。

(四)现场路演

采取“7+3”模式,即:参赛选手7分钟项目综合风采展示(PPT、视频讲解和作品演示)和3分钟提问点评,由评委会专家从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环保性、经济性、成熟度等因素来考虑进行点评打分,按照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

(五)上报推荐

高新区特色载体赛的获奖项目,按要求向工信部、财政部推荐参加2019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的项目。

七、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在高新区、夹江县、犍为县、五通桥区范围内依法注册且注册时间不晚于2018年5月30日,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在高新区、夹江县、犍为县、五通桥区范围内依法注册且注册时间不早于2018年6月1日,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3.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4.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八、奖项设置

(一)大赛奖项

1.参赛项目奖项设置

一等奖2个(企业组和创客组各1个)、二等奖6个(企业组和创客组各3个)、三等奖10个(企业组和创客组各5个)和优秀奖12个(企业组和创客组各6个)。

2.参赛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表扬

对积极参与大赛组织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和“优秀组织者”证书。

(二)奖金数额

一等奖:企业组3万元/个,创客组1万元/个;

二等奖:企业组1万元/个,创客组0.8万元/个;

三等奖:企业组0.8万元/个,创客组0.5万元/个;

优秀奖:0.3万元/个。

九、支持政策

对获奖的优秀企业和创客团队将优先给予以下支持:

(一)省级层面

1.对获奖项目给予相应的奖金支持;

2.构建“投贷服”联动机制,为获奖企业和项目搭建与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和服务机构对接合作平台;

3.编印项目宣传册,向包括PE、VC、天使技资等在内的知名投融资机构进行重点推介;

4.收入融资项目库,在产融合作范畴内优先考虑;

5.向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产业发展基金优先推荐;

6.向包括四川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服务联盟等在内的优质服务机构推介;

7.优先成为四川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导师团帮扶对象;

8.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优先纳入“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范畴;

9.支持项目成果进入市场,支持优先纳入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支持政策范围。项目转化和产业化优先纳入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10.支持优先纳入中博会、APEC、西博会等国家级展会;

11.在“创客天府”创新创业大赛专题网站、创客四川官网和天府工业设计云平台上展示宣传,并推选进入“太阳神鸟杯”天府宝岛工业设计大赛总评。

(二)市区级层面

1. 优先入驻高新区孵化载体,并享受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2. 优先纳入高新区“专业资本集聚项目”投资项目库。

十、大赛其它事项说明

1.本次大赛相关信息统一在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gxq.leshan.gov.cn)和“乐山高新”微信公众号发布。

2.由于突发事件或其它主办方无法控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及其它情况下,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环节。

3.参赛的创业计划书如发现有抄袭、盗用等不法手段的,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励,且一切法律责任由其自行负责。

4.因参赛作品导致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方自行承担,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参赛项目在获得参赛者认可后,将由组委会通过有关媒体公开发布,为市民提供创业参考。

6.大赛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如参赛者对此有异议,可选择退出大赛,并应及时通知大赛主办方,但无权要求大赛主办方返还因参赛发生的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7.大赛组委会拥有本届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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