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子镇老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乐高新公〔2019〕1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决定对车子镇老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车子镇老街国有土地上房屋。
二、房屋征收范围:惠安还房小区以东、北京桥以西、龙溪河以南、洛都寺以北。
三、房屋征收主管部门:乐山高新区新城建设局。
四、房屋征收牵头部门:乐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车子镇人民政府。
六、征收签约期限: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止。
七、征收补偿方案:《车子镇老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特此公告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