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高新区总部经济区“高新广场”概念性规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7-11-24 16:32     来源: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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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高新区管委会委托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乐山高新区总部经济区“高新广场”概念性规划》。经过多次修改完善,该规划已经通过了乐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现将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本次规划的公示期为20171023——1122日。若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71122 日前将意见通过电话或直接提交至乐山市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分局(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联系电话:2596255。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一、规划范围

高新广场地处高新区总部经济核心区,位于高新区建业大道以东、茶山路以南、迎宾大道以西、祥新路以北。规划范围面积约57.08公顷,可建设用地约37.9公顷(不含道路和绿地),总建筑面积(地上部分)约65.8万平方米。

二、规划定位

高新广场总部经济城将是创新引领、价值高端、核心竞争优势的西南总部经济聚集区和乐山新经济中心,中国现代化、生态化、智慧化总部基地典范。

三、布局结构

根据项目总规及控规的功能使用要求和空间功能的关系,以及项目内外部交通组织关系及地块分隔等实际情况,将场地功能分为四大部分,即北部生态河源办公区、中部核心商务办公区、南部生态独栋办公区、东北部商办混合区。以“鱼骨”状作为本次规划的总体结构,形成“一纵多横一环”的总体布局。

 

 

 

乐山市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分局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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