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发布日期: 2018-10-30 16:50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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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四川省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8-2030)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已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环评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规划概况

1992年乐山高新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园区面积6.92平方公里,于2002年完成了规划环评,并于2010年组织开展并完成了此区域规划跟踪环评;2012年6.92平方公里中4.06平方公里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2013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扩区并代管车子镇、安谷镇,园区面积拓宽至42平方公里;2016年市委市政府做出了“一总部三基地”战略部署,《乐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做了修改;2017年对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了规划修编,编制了四川省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8-2030)。

规划范围:以4.06平方公里国家级高新区为主,并统筹兼顾原省级园区及2013年增加的面积,共计42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培育壮大电子信息半导体、医疗大健康、高新智造、现代服务业和数字经济“4+1”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数字经济驱动的高新产业。

为了实现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序合理开发,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为相关规划的编制提供指导,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四川省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8-2030)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对四川省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8-2030)的环境影响评价,了解高新区原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与环评批复要求的执行情况,掌握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经济建设与项目引进所带来的矛盾,明确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通过调整、改进、完善本次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8-2030),提出合理和实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为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相关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乐高大道6号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0833-2596699

邮编:61400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5-86773156

邮编:210042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综合对比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对已批复的园区规划和现状进行跟踪评价,对本次规划的目标、产业定位、发展布局、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进行综合论证,并与上下位规划进行符合性分析,对园区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预测对大气、地表水、噪声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评价结论包括现有园区跟踪评价、存在的环境问题与解决方案、环境质量现状与发展趋势、本次规划的环境影响情况、规划执行情况、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及环境可行性、规划优化及调整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2、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前,规划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规划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公示单位: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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