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乐山高新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副主任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3-09 18:17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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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总部三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7〕4号)精神,经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乐山高新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高新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为乐山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创新高地建设实施,科技信息研究,,科技宣传、统计、培训、咨询,科技成果登记、展示、交流,技术市场及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产学研和区校合作;负责围绕“一总部三基地”重点产业、新经济发展、新兴产业、城市建设、军民融合等开展基础调研和数据分析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报名资格和条件

面向全社会,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理学和工学学科门类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参加工作时间3年以上(参加工作时间对月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布之日)。有科技型企事业单位或政府科技部门管理经验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该职位的情形。

三、岗位职责

1.协助中心主任组织实施乐山高新区创新高地建设,负责中心日常工作;

2.协助中心主任开展科技情报研究;

3.协助中心主任配合投促部门开展科技类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

4.负责围绕“一总部三基地”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新经济发展等开展基础调研、数据分析和信息咨询;

5.负责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挖掘、培育、壮大等过程的全周期动态研究工作;

6.负责开展产学研和区校合作。

四、待遇

应聘者可选择两种聘用形式:

(一)编外聘用。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构成由基本薪酬+业绩考核薪酬组成,年薪不低于25万。

(二)编内聘用。编内聘用的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面向社会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16日(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均可。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技术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奖励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照片2张,《乐山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2份。

现场报名地址: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高新大厦409室)。网络报名请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发送至邮箱:lsgxq2018@163.com,报名所提供的资料恕不退还。网络报名的,初审合格后,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在面试前将纸质材料提交到现场报名指定地点,未按规定时间、方式参加报名或补齐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单位咨询。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应聘人员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岗位适配度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测试环节的人选。

(二)测试

1.测试时间: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测试方式:综合测试。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试。

(三)考察

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纪工委监察室、聘用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聘用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有问题反映的,进行查核,对有影响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根据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编外聘用试用期6个月,编内聘用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3年。任期届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

六、咨询与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具体程序由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0833—2599159

监督电话:乐山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0833—2596003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指定报名地点报名邮箱报名;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或经电子邮箱发送至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的通讯方式务必填写准确,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后果自行负责。



  附件:《乐山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乐山高新区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中共乐山高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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