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乐山市思域网络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业务资质的函
发布日期:
2018-05-1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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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思域网络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8年5月3日申请代理记账业务的报告已收悉。经核实,你公司办公场所位于乐山市高新区安港路489号,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3人(其中:会计师1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的相关规定,经审核,你公司符合申请代理记账业务的资质,同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为DLJZ51110420180001)。
特此函复
乐山高新区财政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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