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高新区清明祭扫工作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28 15:04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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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镇、安谷镇,相关部门:

    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将《2018年高新区清明祭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2018年高新区清明祭扫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18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树立绿色殡葬理念,确保祭扫群众人身安全,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现结合高新区春节期间祭扫工作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8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祀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8〕4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乐府办发电〔2018〕3号)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以“禁烧禁燃、绿色祭祀”为主题,躬身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和“五个民政”发展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引导祭祀群众摒弃传统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做好殡葬祭祀“禁烧禁燃”宣传力度,广泛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天堂信箱寄语等绿色环保祭祀活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协调和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二、领导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成立乐山高新区清明节群众安全文明祭祀活动“禁烧禁燃”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聂  磊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 刘大春    社会事业局局长

         刘庆杰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成  员:管委会办、建设局、社事局、农工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城管分局、安监分局、工商分局、公安消防大队、车子镇人民政府、安谷镇人民政府、高新派出所、安谷派出所、安谷交警中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事局,具体负责指导两镇清明节祭扫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汇总两镇清明节祭扫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紧急情况。

(二)工作职责。

1.清明节群众安全文明祭祀活动“禁烧禁燃”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文件;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收集、编辑、分析、通报相关信息;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统一指挥与相关部门协调;搜集、整理有关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监督法规的贯彻落实。

2.管委会办:负责综合协调,对殡葬综合性文件进行审查,做好舆论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各相关单位和两镇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加强对全区群众安全文明祭祀和殡葬服务场所“禁烧禁燃”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宣传引导和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

3.建设局、安谷交警中队:负责清明节祭祀期间重点观察区域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管制和秩序维护。

4.社事局:牵头负责组织全区安全文明祭祀和殡葬服务场所“禁烧禁燃”工作,负责加强对殡葬工作的培训、指导和检查;负责收集和汇总两镇清明节祭扫情况,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报告紧急情况。

5.农工局:负责对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毁林造墓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事前及时介入予以制止,对毁林造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殡葬行为予以查处,做好林区防火工作,做好“禁烧禁燃”宣传工作。

6.国土分局:负责查处私自出租、出售土地用于殡葬用地建设的行为,严禁乱埋乱葬;对于占用耕地的骨灰堂不予审批。

7.环保分局:负责对殡葬场所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把关,严厉查处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殡葬行为,配合做好对全区殡葬服务场所“禁烧禁燃”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8.城管分局:负责对在城区范围内街道、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焚烧和抛洒冥币(纸钱)等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违法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殡葬服务场所周边违法摆摊设点经营丧葬制品行为进行查处。

9.安监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合法销售工作。

10.工商分局:负责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查处生产超标准墓材的单位和个人;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加强对殡葬服务场所和周边销售丧葬用品行为的检查。

11.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殡葬服务场所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及时做好全区消防救援工作。

12.高新派出所、安谷派出所:加大执法力度,对在殡葬工作中拒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侮辱、殴打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聚众闹事的,依法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由社事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安监分局、城管分局、高新派出所、安谷派出所组成“禁烧禁燃”联合执法组,职责是对群众祭祀过程中的“焚烧燃放”行为进行及时劝导和制止。

14.车子镇、安谷镇职责:一要健全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民政、安全的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协调好城管、工商、消防、派出所等部门及所在地村(社区),全力保障清明节群众安全文明祭祀。二要采取广播、宣传栏、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省市关于殡葬场所“禁烧禁燃”工作的文件精神,从3月25日起认真组织宣传《文明祭祀倡议书》,要做到家喻户晓。三要对本区域内的散葬坟墓及周边的丧葬物品销售点,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化解矛盾;要落实村(社区)的职责,强化宣传、督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和制止乱埋乱葬,超高、超大建豪华墓、活人墓的现象。四要建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节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项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五要建立清明节期间值班报告制度,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务必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发生重大问题和事故,要按程序和规定及时处置上报。六要高度重视清明节祭祀安全工作,党工委、管委会明确指出,清明节期间对酿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责任。

15.村(社区)职责:在两镇的指导下,加强安全文明祭祀和“禁烧禁燃”工作的宣传,配合做好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将《文明祭祀倡议书》发放张贴到辖区单位、住宅小区、住户,张贴到宣传栏、公开栏,做到家喻户晓;对临街周边的丧葬用品销售点进行宣传、检查,教育引导祭祀群众、商家密切配合做好“禁烧禁燃”工作。要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强化沟通联系,保证防火信息畅通;要督促专人负责每天到点检查和巡逻排查,对林区入口、墓区周围及其他火灾易发区域进行重点监管,派专人看守,提醒上坟祭祀人员注意用火安全,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尽量消除群众在林区内烧香焚纸、燃放鞭炮等活动;要切实提高预警反应处置能力,一旦发现火情,要以保障群众安全和防火救援为重点,快速反应、快速出动、快速扑灭、快速上报,将受损程度降到最低。

三、重点区域和时间节点

(一)重点区域。清明节文明祭祀重点观察区域:车子镇杜家场村、金灯村、老江村。安谷镇高山村、官帽村、烽火村、大龙村、龙星村、七星村、泊滩村、王元村。其它村(社区)有集中性墓地或林区入口的一并纳入重点观察区域。

(二)时间节点。3月25日—4月15日为清明祭扫高峰期,在此期间请相关部门、两镇要密切配合应急处置机制,统筹做好清明节群众安全文明祭祀活动“禁烧禁燃”安全保障工作。

四、相关要求

清明祭扫高峰期:3月25日至4月15日每天8:30分至18:30分,两镇重点区域巡视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两镇负责人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冷静,灵活处理,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4月2日前,两镇要认真组织落实清明节值班人员,上报《2018年清明节值班人员名单》到社会事业局;4月5日—4月6日每日16:00时前,两镇上报《2018年清明节重点观察区祭扫情况日报表》到社会事业局;4月7日16:00时前,两镇上报《2018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情况统计表》到社会事业局;4月8日17:00前,两镇上报清明节工作总结到社会事业局。

(2018年清明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凯  张霞

电    话:0833-2599112,18683335431;15282442966。

电子邮箱:lsgxqssj@163.com或416068888@qq.com)

 

附件: 1.《文明祭祀倡议书》

2.“禁烧禁燃、绿色祭祀”宣传标语

       3.《2018年清明节值班人员名单》

       4.《2018年清明节重点观察区祭扫情况日报表》

       5.《2018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情况统计表》

乐高委办函〔2018〕6号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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