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政府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比选公告
各培训机构: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我区政府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比选,择优选择我区2018年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及定点机构
(一)比选项目:电工、汽车维修工、农作物植保员、手绣制作工(彝绣),总培训人数约200人。(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在以上比选项目中确定开班项目)
(二)定点培训机构数:2家。
二、机构资格
(一)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财政局《关于确定 “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乐人社发[2015]169号)文件规定的培训构机以及省人社厅认定的培训机构和所设专业,近期市人社局批准的市定点培训机构和所设专业参加比选。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规收费以及其他投诉、违法违规行为。
三、材料报送
(一)申请报告;
(二)提供该项目的实施方案(含培训工作思路、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教学组织管理、培训特色等情况);
(三)提供培训机构简介(含师资证明材料、师资名单、培训办学条件、场地和设施设备彩色图片或者视频资料);
(四)提供过去实施该项目培训效果以及获得表彰奖励等情况(含2016年以来开展技能培训的情况和其中1期培训班的全部培训资料);
(五)比选会场发言材料;(发言时间控制在15分钟,可使用PPT)
(六)培训机构补充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比选程序
(一)资料初审。审查机构对申报资料是否真实完整,课程设置是否符合实际等资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比选条件的培训机构。
(二)综合评定。比选工作小组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资金、设备设施、教学实训场、教学计划大纲、师资状况等进行评估打分,确定2家培训机构承担上述培训任务。
(三)结果公示。通过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lship.gov.cn/)和乐山高新区人才就业网(http://www.lshiprc.com/)对确认的培训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天。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8日12点前报送比选材料,逾期未申请的视同自愿放弃(注:前期已提交申请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未完善的也视为自愿放弃)。综合评定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地点: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2办公室,联系电话:0833—2599018,联系人:胡杰。
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