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监督和评价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负责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强化程序、造价、资金、质量和绩效等方面的审计监督;按规定对我区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